《牡丹之歌》是
蒋大为演唱的一首经典民歌,由
乔羽作词,吕远、唐河作曲。这首歌是1980年上映的电影《红牡丹》的主题曲,后收录于蒋大为2002年12月1日发行的专辑《牡丹之歌》中。
《牡丹之歌》赞美了牡丹历经严寒,却仍将美丽带给人间的精神,饱含对美好未来的希望。该歌曲既契合了红牡丹在电影中的形象,又以牡丹为表线,暗喻人民群众在
改革开放大潮中展现出来的永不放弃、自立自强的精神。整首歌旋律热情洋溢,既有浓郁的民族风格,又充满灵动活泼的时代气息。
《牡丹之歌》诞生于1980年,其歌词是
乔羽受邀为电影《红牡丹》专门写就的。乔羽在接到邀请后,在喝酒后的一个夜晚乘兴而起,将歌词创作完毕。作曲家吕远、
唐诃为了让这首歌更贴近电影人物,专门去民间调研采风,在歌词基础上四易其曲谱,并对原歌词做了一定的删改。
1978年冬季,作曲家吕远、唐诃为1979年的“三八”献礼片《
甜蜜的事业》创作主题歌,特邀蒋大为演唱,并根据他的演唱特点进行了改编。可惜当时
蒋大为随东方歌舞团到东南亚演出,与这首歌失之交臂。作为“补偿”,1980年,唐诃、吕远把另一部电影的主题曲给了蒋大为演唱,也就是这首《牡丹之歌》。
《牡丹之歌》写出了牡丹的真性格,
乔羽在《牡丹之歌》中写到的两个词语:“丰满”“历尽贫寒”,道破牡丹品格的本质——高贵。在创作手法上,他在小节末尾两次重复“哪知道你曾历尽贫寒”,表达了一种对“牡丹品格真意”的高度强调。《牡丹之歌》还写出巾帼时代风骚,作为电影《红牡丹》的主题曲,这首歌不仅是说“红牡丹”,也是颂扬千千万万个像“红牡丹”一样敢拼敢闯的时代女性。《牡丹之歌》又写出牡丹的国之精神。《牡丹之歌》创作于
改革开放初期,祖国蓬勃初始,万事待兴。改革开放的过程犹如期待满园盛放的牡丹,牡丹被赋予了一种振兴中华、繁荣中华的含义。
赞美牡丹的歌曲比比皆是,其中传播最广的应首推《牡丹之歌》。歌曲赞颂了牡丹的品格,叙述了牡丹的经历,给人以蓬勃向上的激情。《牡丹之歌》已成为和平、友谊的使者。(赵乐评)
《牡丹之歌》整首歌旋律热情洋溢,既有浓郁的民族风格,又充满灵动活泼的时代气息。(
荆楚网评)
2018年4月5日,
乔羽出具授权书,将音乐作品《牡丹之歌》的著作权之财产权利以独占排他的方式授权给
乔方。2018年4月8日,乔方出具授权书,将音乐作品《牡丹之歌》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复制权以独占排他的方式授权给众得公司。众得公司发现,
岳云鹏(艺名“岳云鹏”)未经授权擅自将《牡丹之歌》的歌词改编后创作成《五环之歌》用于商业演出,并在电影《
煎饼侠》中作为背景音乐和宣传推广曲MV使用,众得公司认为《五环之歌》涉嫌侵犯其对《牡丹之歌》享有的改编权,遂将电影出品方及歌曲演唱者岳龙刚诉至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岳龙刚创作并演唱《五环之歌》的行为,未侵犯《牡丹之歌》词作品的改编权。2019年10月,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众得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