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旺县是
山东省西南部的一个原县名编制,其存在时间为1945年至1953年。南旺县的政府驻地原位于现在的山东省
嘉祥县梁宝寺镇。
1945年,南旺县由
汶上县、
郓城县两县析置而成,隶属于
平原省湖西专区。1952年7月,南旺县的孔坊区划归
梁山县,更名为十一区(孔坊)。同年11月,随着平原省的撤销,湖西专区划归山东省。1953年8月20日,湖西专区撤销,嘉祥县、
金乡县、
鱼台县划归
济宁专区。在此期间,南旺县被撤销,其辖区分别划归梁山和嘉祥县。南旺县的一、二、六、七区划归梁山县,分别组建为梁山县的第十二区(拳铺)、第十三区(
大黄庄)、第十四区(孙庄)、第十五区(开河)。此外,南旺县的黄垓、梁宝寺、马村、
孟姑集镇等44个乡242个村划归
嘉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