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女,广东蕉岭人,哲学(
伦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项目评审专家、
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广东省伦理学会会长。2007年7月担任
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校长。2008年3月起任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
1975年高中毕业,同年7月下乡
海南岛定安县龙门公社农场,曾任农场副场长,11月借调定安县知青办任知青专职干部。
1978年考入
中山大学哲学系,1982年毕业留校,先后在思想教育研究室、德育研究所、理论部、教育学院任教。历任研究室秘书、副主任、主任。1987年晋升讲师,1992年晋升副教授,1995年晋升教授。
1985年至1986年在
北京大学哲学系进修;1989年3月至6月在上海第二外国语学院培训部强化外语学习;1990至1991年在美国
美国太平洋路德大学教育学院作访问学者(系思想理论教育战线首批国家公派访问学者);1994至1997年攻读
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博士研究生,1997年获哲学博士学位;2003年至2004年受
哈佛大学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学社邀请做高级访问研究(10月至04年2月)。
近年主持省部级上项目:我国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建设若干重大理论问题研究;两种“利他”主义德育价值观的比较研究;现代社会伦理变迁与道德建设;社会主义
意识形态与价值教育等。
《现代道德教育论》(专著) 《走向开放的道德》 《人生修养导论》(全国高校“两课”改革试点教材) 《规范与德性-品德教育的历史复兴》,
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1
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的科研项目
马克思主义人生哲学研究(教育部95规划项目)文化市场与青年道德社会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95规划项目)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伦理变迁与道德教育(广东省“千百十工程”优秀人才培养基金项目)。
李萍兼任的社会职务有: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项目评审专家,
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广东省伦理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