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10月的艺体系,是
山东省最早设立的高等艺术教育单位。1951年秋,艺体系分为艺术系和体育系。1993年1月,艺术系分为美术系与音乐系。2003年11月,美术系更名为美术学院。
学院已经形成覆盖
美术学一个博士学位点,艺术学学术硕士、美术学学术硕士、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美术·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四个硕士学位点,美术学、
平面设计、
环境设计三个本科专业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在发展规模的同时重视内涵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现已发展成为
山东省美术学学科教学规模与层次完整、师范美术教育研究人才集中的单位,是教育部普通高校美术学(
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试点单位。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学院的办学规模、层次、质量等发展迅速,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
学院现有教职工69人,其中正教授15人,副教授15人,71%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108人,研究生170人。设有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和
摄影3个本科专业,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等5个硕士学位点。设有艺术学研究所、
影像艺术与传媒研究所,以及
中国画、油画、综合绘画、艺术设计、摄影、艺术理论等6个教研室。1993年,美术学被批准为
山东省第一个艺术类硕士学位授权点。2003年,被批准设立艺术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4年,美术学被评为山东省人文艺术科学省级重点学科。2005年,艺术学被批准为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06年,艺术学被评为山东省“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008年,美术学被评为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2017年学院被批准为
美术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填补了美术学学科省内空白,实现了山东省艺术类学科博士教育的历史性突破。2010年,时任院长孔新苗教授被聘为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学院坚持以教学促科研,以科研带教学,取得可喜成绩。承担多项国家社科、教育部艺术研究课题、国家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教材编写课题,以及多项
山东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09年,获山东省教学成果
一等奖1项,山东省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1项。出版学术专著20部,发表学术论文50篇,获国家级美术作品展奖30余项。学院培养了一批在全国、全省著名的艺术家、艺术理论家、艺术管理人才,为全省乃至全国
美术教育及艺术创作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合理定位,加强制度创新,体现人文关怀,创建
和谐发展环境。学院先后获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第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组织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2003年,学院荣获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多人次被评为全省高校和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引导学生全面成长成才。30余人次先后获国家级奖励。其中,1人作品入选第十届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1人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提名奖,15人获
国家奖学金。获省级奖励1000多项。其中,1人作品获
泰山文艺奖二等奖,6个班集体被评为省级先进班集体,28人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8人获十一运优秀志愿者称号,23人获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3人获省政府奖学金。
美术学院在当代中国艺术研究和绘画艺术创作方面成果显著。共出版专著23部,论文320篇,获国家级美术作品展奖10余项,产生了一批在全国、全省著名的艺术家、艺术理论家、教育家。承担并完成“九五”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世纪中国绘画美学”;
山东省教育厅“面向21世纪,高师
美术教育专业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与实践”等项目。在研项目: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重点项目“中西绘画理论思想比较研究”;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研究项目“中国工笔重彩画艺术”等。担任“九年义务教育《美术》教材”、“山东省五年制师范学校《美术》统编教材”、“高等学校美术学科技能课程教材”三大系列教材主编。
美术学院具有国内较好水平的电化教学室、电脑设计工作室、综合绘画工作室、版画工作室、
摄影工作室等教学、教学科研设施及图书资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