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成立于2012年1月,是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毕节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和
贵州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市长负责制,每届任期五年。
2012年1月5日,
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张吉勇当选毕节市人民政府市长,吴强、王祺、宋丽丽、冉霞、
吴安玉、
李玉平、
高青当选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3月5日至6日,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3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33名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标志着毕节市人民政府33个组成部门完成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