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货物
转运货物
转运货物是指从境外出发,通过中国境内设有海关的地点更换运输工具,不经中国内陆陆路运输,直接运往其他国家的货物。这种运输方式被称为间接运输,通常用于转口贸易。
基本概述
转运货物是在国际贸易或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国际货物转运活动,也称“转船”,主要涉及船只之间的货物转移,但也包括其他运输工具的换装。在《京都公约》的附约中,此类转船业务被定义为在海关监督下,货物从进口运输工具转移到出口运输工具,且进出口都在同一海关区域内完成。公约规定,海关应对转运货物免征进口关税,并简化进出口手续。
条件
转运货物的处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持有转运或联运提货单;
- 进口载货清单标明为转运货物;
- 持有普通提货单,但在卸货前向海关声明转运;
- 误卸的进口货物,经运输工具经理人提供确凿证明;
- 特殊情况下申请转运,经海关批准。
监管
规定
转运货物的监管规定包括:
- 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向海关申报转运货物时,必须持有通运或联运提运单据,并在运输工具载货清单或运单上注明为转运货物;
- 在出境地海关同时办理货物进出境报关手续,先出口申报再进口报关,并在相关报关单中注明相关信息;
- 货物自进境至出境期间受海关监管,一般不进行查验,但海关保留查验权利;
- 进出港间的运输必须使用在海关备案的转关运输车辆;
- 对于特定种类的货物,必须由进境地海关押运至出境地海关;
- 海关对转运货物实行专人管理和台账登记制度;
- 已办完出口报关手续的货物不得退关,未能及时装船的可以改乘下一班船;
- 货物应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海关手续并转运出境,否则海关有权依法处置;
- 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严格遵守海关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通关手续
转运货物的通关手续包括:
- 符合一定条件的货物可准予办理转运;
- 承运人应按规定向海关申报进境,并在指定地点换装运输工具;
- 货物应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
报关程序
转运货物的报关程序包括:
- 进境后,承运人应向主管海关申报进境,并在进口载货清单上列明转运货物的相关信息;
- 经海关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换装运输工具;
- 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
出境申报
转运货物的出境申报流程包括:
- 船舶代理公司填写《外国货物转运准单》和《转运货物放行通知单》,并向主管海关提交;
- 主管海关核对资料并与留存的进境国际转运货物舱单比对,确认无误后在相关文件上盖章;
- 码头专用堆场凭《转运货物放行通知单》发货装船。
参考资料
什么是过境货物?和转运(中转)货物、通运货物有什么区别?.北京飞捷腾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24-11-27
目录
概述
基本概述
条件
监管
规定
通关手续
报关程序
出境申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