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Fuzhou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建省首府福州市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市
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1949年8月17日,福州解放。8月2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成立,设鼓楼、大根、小桥、
台江区、
仓山区、
鼓山十八景、洪山等7个区公所;9月10日,
福州市划为
省辖市,并为福建省省会。
1950~1963年间,福州各区区划几经调整、增减,
闽侯县、连江、
罗源县等县也曾划入,后又复属闽侯专署管辖。至1967年4月,福州市人民委员会辖鼓楼、台江、仓山等3个区人民委员会及郊区行政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