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倡导文明办网,弘扬社会正气,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协调、可持续发展,表彰在实施互联网自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从业单位或个人,
中国互联网协会设立了年度“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
基本介绍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的参评对象是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的中国大陆地区互联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为行业自律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个人。可以自愿申报或由有关部门推荐, 要求填写申报表等文字材料。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互联网协会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承担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职责。社会公众认为互联网从业机构符合“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评审条件的,也可以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推荐。
“2011-2012年度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获奖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新华网、腾讯、万网、
中青网、
新网互联、
搜狗、
天极传媒、
奇虎360、华龙网、艾普网络、
空中网、
中国江苏网、
携程集团、互动百科、东北网、新疆亚心网、
天涯社区、
中国电信集团增值业务运营中心、
中国吉林网、安徽中安在线、
网盛生意宝、大连天健网、陕西
四博互联、中金在线、云南信息港、地宝网、河南大象网、中国台湾网、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申报和评选办法
一、奖项的设立
为加强我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倡导文明办网,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协调、可持续发展,表彰在实施互联网自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从业单位或个人,
中国互联网协会决定设立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每年度评选一次,为荣誉性、非物质奖励,每次评选不超过20个单位或个人,综合反映互联网企业或个人最近一年度(自上一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在互联网行业自律方面的实绩和贡献。
二、参选对象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的评选对象是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的中国大陆地区互联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为行业自律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申报条件与评选标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通过信息产业部和地方通信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年审,没有违法违规记载;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3、在执行《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的历次检查中合格;
4、在弘扬社会正气、传播先进文化、参与自律进程、实施自律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积极承办或支持行业自律活动,对推动互联网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6、社会各界普遍反映良好。
个人:
热心互联网事业,在互联网行业积极宣传自律、履行自律责任,在科研、教育、应用和普及推广工作中成效显著,或有重要理论、技术成果,示范作用显著,贡献突出。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采取自愿申报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愿申报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逐级上报。"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评审委员会根据需要也可直接推荐备选单位和个人。
(二)申报受理和管理机构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互联网协会负责本行政区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
中国互联网协会设立"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评审委员会,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委员会承担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国申报受理、评选、公示等具体日常工作。
(三)报送程序
1、由各省协会组织签约的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协会申报,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协会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属实后,提出推荐意见,报送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
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签约的单位或会员单位可以直接向"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申报。
3、社会公众认为互联网从业机构符合"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评审条件的,也可以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推荐,由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审核。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文字材料,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包括1500字的申报内容介绍、照片或图片资料、音像资料。
申报表以书面形式;文字材料、图片资料和音像资料以电子版形式上报;一式三份。
(五)申报时间
每年的6月10日至7月10日为本年度"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接受申报材料的时间。
五、评选程序
1、每年的7月11日至8月10日为"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评审时间;
2、建立专家备选名录,每年根据申报情况组成权威专家评审委员会;
3、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报单位或个人进行预审,对符合基本评选条件的候选单位提交给评审委员会审查;
4、评审委员会组织对申报"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的单位进行系统审查,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5、公示。初步评选结果于8月11日至24日(遇节假日顺延)在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站上进行为期两周时间的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最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对候选单位或个人予以调整,并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6、评选结果经
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会审查批准后,正式授予"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予以公布、表彰和宣传。
参考资料
Warning: Invalid argument supplied for foreach() in
/www/wwwroot/newbaike1.com/id.php on line
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