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
2018年3月,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方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2018年4月4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正式挂牌。
2023年8月18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宣布了中央的决定,任命刘焕鑫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
机构设置
为加强国家储备的统筹规划,构建统一的国家物资储备体系,强化中央储备粮棉的监督管理,提升国家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把国家粮食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以及民政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粮食局。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4月4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行挂牌仪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何立峰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揭牌,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勇出席仪式。
主要职责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起草全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国家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3.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中央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国际国内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4.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国家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5.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国家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投资项目。
6.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中央储备,完善地方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国家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10.有关职责分工
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的职责分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中央储备粮棉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国家能源局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国家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与应急管理部的职责分工。应急管理部负责提出中央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中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中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与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公司)的职责分工。中储粮公司具体负责承储的中央储备粮棉的经营管理,对其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法对中储粮公司承储的中央事权粮棉政策执行和中央储备粮棉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达中储粮公司的中央投资项目基本建设计划,由中储粮公司组织实施。
下辖机构
内设机构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垂直管理机构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有关省区市共设立26个监管机构,名称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区市名)局,其中,上海、江苏、浙江局为副司局级,其余省级局为正司局级,实行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主与省区市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直属联系单位
参考资料
人员编制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行政编制2058名(含援派机动编制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33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正司局级督查专员2名,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领导职数3名。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09-26
机构概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08-19
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12-2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机构设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12-20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澎湃新闻.2024-01-05
目录
概述
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下辖机构
内设机构
垂直管理机构
直属联系单位
人员编制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