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自有资金指的是银行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储备的资金。这些资金的来源因银行的组织形式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投资、合股资金、个人资金以及银行自身的内部积累。
资金来源
国家财政投资
政府所属银行的自有资金通常由国家财政出资。
合股资金
包括自然人出资合伙、法人出资合伙,以及自然人和法人混合出资的情况。
个人资金
指某个自然人单独出资建立的银行。
内部积累
银行通过日常运营所产生的盈余,也是自有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
国拨信贷基金
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银行存款不断增多,然而,由于生产和商品流通的扩张,企业对银行贷款的需求也在增长,且往往贷款需求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存款的增长速度。因此,尽管存款来源的数量相对稳定,仅限于特定时期的闲置社会资金,但贷款需求却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为了满足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国家财政会在预算中向银行拨付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作银行信贷基金。拨付金额的具体数额取决于银行信贷收支差额的大小以及国家财力收支情况。
税后留利
银行的利润主要来源于贷款利息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如结算、咨询、查询等服务费用,扣除存款利息支出和其他业务支出后的余额。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银行利润的一部分将作为税收上缴国库,其余部分将成为银行的税后利润。其中大部分税后利润被用于扩大放款,形成银行稳定的、长期可用的自有信贷基金。当银行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时,其自有资金的主要来源就依赖于税后留利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