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作形式是拉班人体动律学的重要概念,它与动作内容共同构成了拉班理论体系中的人体动作。这一理论源于拉班对水晶体光学作用的观察,他将人体在空间中的造型比作
立方体,并归纳出三种空间面的对比。
动作形式包括了人体在空间中的位置、方向和运动路线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形成了不同的立方体形状,具体表现为轮平面、桌平面和门平面。这三个空间面相互交织,构成了一个三维的球形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人体的所有动作都可以被标记为不同的线条和点,从而呈现出一种网格状的形态。这种网格状的空间使得在同一区域内执行相同的动作会产生不同的表现效果。拉班还提出了人体动律12方位的理论,将球形空间划分为12个点,这些点既可以远离身体,也可以靠近身体。当人体从一个方位移动到另一个方位时,就会形成具有规律性的动作。这些方位之间的空间则定义了特定的表演区域,为各种强度的动作提供了一定的形式基础。
动作形式成为了人们从形式上分析动作的有效方法。通过对动作在空间变化上的规律的研究,类似于
音乐学中的对位法与和声学,动作形式也有其自身的形式法则可供探索和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