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主要讲述新中国刚成立不久,新思想处于萌芽,但旧思想依然在老一辈中根深蒂固,而来自
华州区农村的姑娘梁秋燕与同村青年刘春生相互心生
爱慕,却遭到女方父亲梁老大的坚决反对。梁老大托媒人侯下山把梁秋燕许给董家湾16岁的董学民,为了向董家索要彩礼来为自己的儿子梁小成成家。梁秋燕在得到母亲、哥哥与区长的支持下坚持与刘春生成亲。而弟弟梁小成与青年寡妇张菊莲互相爱慕,也自主成婚。梁老大在事实的教育下,终于明白了买卖婚姻的害处。
《梁秋燕》原名《婚姻要自主》,1951年由渭南文工团首次进行排演。后来剧本经过过次修改,并改名《梁秋燕》,于1953年出版单行本,并由
陕西省戏曲研究院排演。当年,《梁秋燕》的上演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与厚爱,反响热烈,群众中曾流传有“看了《梁秋燕》,三天不吃饭”的谚语。剧中梁秋燕由
李瑞芳扮演,深受
西北戏曲爱好者的喜爱。
剧中的梁秋燕在面对自己的婚姻问题上有着自己独立的思想,不接受老式的
包办婚姻,勇于向旧思想做抗争,为自己的幸福努力争取,最后得以如愿以偿,体现了50年代初期农村妇女的新的精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