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零(1913~1979)原名鸿书,字寄秋。剧作家。出生于安徽省
舒城县。1930年任《新天津报》特约记者。1932年在
河北省一个小学教书。
1938年,胡零参加
八路军,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于冀中军政干校、随营学校、
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十分校、
鲁迅美术学院学习。1942年后任八路军一二○师独一旅连指导员、宣传干事、支部书记、战士剧社社长、延安部队艺术学校一队辅导员。剧作有:儿童剧《牧羊儿》、《小铁匠》;秧歌剧《民兵偷枪》、《张德宝捉奸》、《冯振僧》、《抓勾子》;话剧《一斗粮》;
京剧《闯王李自成》。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鲁艺文工团团员。创作秧歌剧《参军》、《两个胡子》、《收割》;
歌剧《火》、《复仇》。其中歌剧《火》、儿童剧《小铁匠》获中共中央
中共中央地方局宣传部、
松花江省委颁发的文艺创作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东北文协、作协戏剧组组长,
辽宁人民艺术剧院研究室研究员,中国作协沈阳分会剧作组组长、中国戏曲家协会和剧协沈阳分会理事。曾出席全国第一、二、三次
文代会。1958年后,胡零在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任工会副主席。先后创作多幕剧《在新事物面前》、《识时务者》、《前进再前进》、《最后一颗手榴弹》;秧歌剧《接担架》。其中四幕话剧《前进再前进》获第一届全国话剧观摩演出
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