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省公安厅
双重领导。
(四)负责和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
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置。
(七)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十)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
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指挥中心、政治处、审计科、警务保障处、刑事警察支队、
特种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查支队、
治安管理支队、
网络警察支队、
警务督察支队、法制支队、警卫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
公共关系科、信息通信科、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交通警察支队、反恐支队、禁毒支队、市打私支队、特殊监区管理支队、森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