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局
肇庆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肇庆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起草地方性公安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负责和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置。
(五)指导、管理出入境工作和外国人在肇庆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管理、指导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号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八)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的实施。
(九)组织实施安全警卫工作。
(十)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一)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负责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公安机关与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十三)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警的监督。
(十四)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公安对外宣传;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内部文化宣传活动。
(十六)指导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机构设置
指挥中心、政治处、审计科、警务保障处、刑事警察支队、特种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网络警察支队、警务督察支队、法制支队、警卫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公共关系科、信息通信科、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交通警察支队、反恐支队、禁毒支队、市打私支队、特殊监区管理支队、森林分局。
所获荣誉
2020年10月,被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评为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1年3月,肇庆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被广东省委宣传部授予第七批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