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曾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曾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工作的正厅级直属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四川省将原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和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职能进行整合,重新组建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作为省委工作机构,对外加挂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
一、负责拟订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总体战略及规划,制定航空、航天、核兵器、军工电子等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民爆行业发展规划,承担全省国防科技工业、民爆行业经济运行的协调管理、监测和统计分析。
二、负责监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法。
三、承担全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地方条件保障和民口军品协作配套工作。
四、承担全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全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军工技术转民用和民口单位参与军品科研生产。
五、承担全省军工单位和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涉密项目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同时设计、施工、使用)工作,牵头负责核事故应急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参与军工涉密项目环境评价、消防审查工作。
六、承担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爆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负责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民口军品配套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和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全省国防科学技术管理和技术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质量和计量的监督管理,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科技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
八、承担全省军工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维护军工单位总体稳定,负责管理军工单位党的关系和协助中央军工集团党组管理在川单位领导干部,承担全省军工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军工单位的监察工作。
九、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合同初审,负责全省三级国防计量标准证书和国防计量认可证书的审批,负责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查认证和销售许可。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解放军总装备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秘书处
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档案、绩效管理、信息、电子政务建设、安全保密、车辆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社会保障和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及各协会的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国家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和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指导全省国防科技工业政策法规工作,负责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全省国防科技工业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来信来访等工作。
军民结合发展处
组织拟订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定全省航空、航天、核(不包括核电)、兵器、军工电子等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负责全省军民结合产业园区和四川省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立项、过程监管);负责组织民口单位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推动组织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承担国际合作、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参与省核电建设协调;指导省国防科技工业行业协会工作。
经济运行处(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审计室)
协调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生产要素保障;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经济运行监测和综合统计分析;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竣工验收)和审计监督;负责军品合同审查、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军工单位改革改制、军品外贸工作。
科技与质量处(行政审批处)
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的科研项目(基础科研、技术基础、军品配套、军用技术推广等)管理;负责国防科学技术创新、成果管理和转化工作;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计量监督管理和协助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国防科技工业重点实验室年度检查;承担国防专利和知识产权的推进工作;负责安徽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的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民爆监督管理处(四川省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省民爆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民爆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民爆行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负责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及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处理民爆行业的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指导省民爆行业协会工作;指导省民爆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业务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处(四川省核事故应急办公室)
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涉密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牵头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省核应急响应中心的管理工作;承担省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参与军工涉密项目环境评价、安全评价、消防审查工作。
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机关人事干部管理、劳动工资和培训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因公出国(境)政审和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指导在川的部省共建院校改革发展和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军工系统“国防三线”定向招生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军工系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组织宣传处
负责全省军工系统党的建设;管理军工系统党组织关系;协助中央军工集团党组管理在川单位领导干部;负责省国防科技工业新闻发言人工作;负责全省军工系统共青团工作;指导国防科技工业人才工作、宣传教育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普法教育;指导军工系统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军工系统老干部工作。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负责全省军工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协管干部提出廉洁方面的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军工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指导军工单位纪委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受理军工系统党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军工系统的监察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及党员队伍管理;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工会和共青团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办党委中心组学习;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对口扶贫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机关委托的部分行政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和机关交其使用的固定资产管理和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