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
农业机械维修的行业管理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及作业收费的监督管理;制订农机作业技术规范;并监督管理;制订农机作业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研究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机械
社会化服务。
(四)、负责
农业机械维修的行业管理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及作业收费的监督管理;制订农机作业技术规范;并监督管理;制订农机作业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