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名。掌置。各级主官属下掌管文书的佐吏。《
文献通考》卷六十三:“盖古者官府皆有主簿一官,上自三公及御史府,下至九寺五监以至郡县皆有之。”隋、唐以前,因为长官的亲吏,权势颇重。魏、晋以下统兵开府之大臣幕府中,主簿常参机要,总领府事。
习凿齿曾为
桓温的主簿,时人曰“三十年看儒书,不如一诣习主簿”。此为主簿权势最盛之时。
隋、唐以后,主簿是部分官署与地方政府的事务官。隋、唐三省六部不设主簿,惟御史台、诸寺等署有之。唐诸州以
录事参军取代主簿。
南宋中叶后,御史台也不设主簿。元诸寺、监、院有关人员,或称主簿,或改称典簿,县主簿简称为簿。明、清太仆、鸿胪二寺及
钦天监称主簿,
太常、光禄二寺及
国子监称典簿,县署则仍称主簿。均系低级之事务官。
明清时期主簿由贡监及吏员拔除授,是知县的佐贰官,别称“书记”“三尹”等,秩正九品,主管户籍、缉捕、文书办理事务,在主簿办公,下设攒典1人办助办公。——《中国古代县衙制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