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辅,又称“三秦”,本指
西汉刘彻至
东汉末年(前104-220)期间,治理
长安京地区的三位官员
京兆尹、
左冯翊、
右扶风,同时指这三位官员管辖的地区京兆、左冯、右扶风三个地方。
隋唐以后称“辅”。
清代时,三辅一词也用来指北京直隶省。《
三辅黄图》是记载长安地区的地图。
刘启二年(公元前155年)分内史为左、右内史,与主爵
中尉(不久改为主爵
都尉)
同治长安城中,所辖皆京畿之地,故合称“三辅”。汉书记载:“三辅举不如法令者皆上
丞相、
御史请之。”
刘彻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左、右内史、主爵都尉为
京兆尹、
左冯翊、
右扶风。辖境相当今
陕西省中部地区。
后世政区分划虽时有更改,但直至唐,习惯上仍称这一地区为“三辅”。《张衡传》:“衡少善属文,游于三辅。”《记王忠肃公翱事》:“公一女,嫁为畿辅某官某妻。”
隋唐以后简称“辅”。
东汉末至魏初,
京兆改置京兆郡,京兆尹改为京兆郡太守;左冯翊改置
冯翊郡,右扶风改为扶风郡,长官均改为郡太守。
在三辅的
行政区划中,京兆尹的治所位于
长安南尚冠里。左冯翊的治所在长安城内太上皇庙西南。
右扶风的治所则位于夕阴街北。此外,京辅
都尉的治所在华阴,左辅都尉治所在高陵,右辅都尉治所在。
三辅:西汉时本指治理京畿地区的三位官员,后指这三位官员(
京兆尹、
左冯翊、右扶风)管辖的地区(京兆、左冯翊、右扶风,辖境相当今陕西中部地区)。汉代在京城继续沿袭秦制的京畿制度。
陵邑制度:始于汉高祖,从长陵开始在陵墓旁修建陵城,入住迁入的富户;其目的是扩大都城人口规模,打击六国旧贵族的势力,削弱诸侯王的势力;是
西汉丧葬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西汉统治者的一项强干弱支的重要措施,对于西汉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有较大的影响。
郊县:由都城的经济县和一般县构成,集中手工、冶铁、技术等生产活动—经济型的卫星城。一般县城人口规模2-3万人,
经济萧条,人口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