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繁荣的国度》是
奥地利经济学家路德维希·冯·米瑟斯创作的
政治学著作,于1927年首次出版,该书的原名是《自由主义》,1962年在美国出版了它的英文译版,名为《自由与繁荣的国度》。
该书充分阐述了
自由主义的主张,在财产、平等、政府、外交、移民、垄断、议会、
政党等方面应该奉行的政策。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思想的发展,自由主义思想体系中就如何认识和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方法和侧重方面在不断发展变化,形成了不同特点的各种流派。米瑟斯的这部著作对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内涵和本质进行了总结性的表述,全面介绍了自由主义思想体系。
该书正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序言和五章。在序言部分,米瑟斯简要概述了自由主义的概念与一些相关内容。第一章,作者论述了
自由主义政策基础的几个方面,包括所有制、政府、民主制度和思想伦理道德,还批判了
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和
法西斯主义。第二章,主要是自由主义关于经济方面的主张私有制、市场经济、政府干预、垄断等内容。第三章论述了自由主义的外交政策、关于国家主权、民族自决、
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和国际组织、国际贸易和移民。第四章论述了
资本主义的
政党和议会政治。第五章展望了自由主义的前途。
20世纪20年代,通过对干预主义的动态分析,米瑟斯已经获得了有关人类社会所有可能的经济组织形式的完整图景。因此,发表他的首部长篇综合著作的时机已经成熟。他想为自由社会提供一个充分的辩护,不是基于美学和伦理的考量,而是将其奠基于坚实的经济科学之上,他将继续阐述自由概念在诸多领域的更深含义,如垄断与反托拉斯、国家、
殖民主义、民主、对外贸易和外交政策等等。此书将是他在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所有著述的一个综合,是对《民族、国家与经济》和《社会主义》中相关的政治结论以及关于干预主义的最新著作的一个总结。米瑟斯把所有这些主题纳入了一本小书,于1927年以《自由主义》(Liberalismus)为名出版。
米瑟斯指出:“
自由主义完全是一种关于人类相互合作与交流的学说”;“自由主义者断言:在实行劳动分工的社会里,人类相互合作的惟一可行的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如果人们因此将自由主义者称为私有制的辩护士,那么,这个称号是恰如其分的”。自由主义思想无疑包含很多内容,但其核心就是主张私有制。了解自由主义如何为私有制辩护,才能从根本上了解自由主义。
私有制是目的指向,还是手段选择?这是米瑟斯提出的一个问题。米瑟斯反复强调:使
自由主义区别于其他
意识形态的,“不是使人类和世界普遍幸福这个终极目标”,“自由主义的特色正是在于:它所选择的途径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看来,自由主义主张私有制是作为一种手段选择。不管这种主张是真诚的还是虚伪的,也不管通过私有制是否真能达到人类和世界普遍幸福的目的,自由主义把私有制看作是手段,使人们多了一种选择的可能。
关于制度选择的最高标准,米瑟斯的答案是:能否保证人类劳动的最高效益,并由此指出:“只有私有制和自由经营活动,才能确保人类劳动达到最高的效益。”米瑟斯合乎逻辑地提出:一旦自由主义者认为取消私有制能够创造人类劳动的更高效益时,“他们会赞成消灭私有制,而且毫不顾忌这样做是否会损害业主的利益。”这里道出了一个真理:能够取代私有制的,只能是比私有制有更高劳动效益的制度。
关于私有制何以能保证人类劳动的最高效益,米瑟斯在这里触及了市场机制的实质,即:生产者从对自己利益的关心出发而对生产经营活动全力以赴。市场机制的这一实质迫使劳动者和业主都要兢兢业业,也迫使业主必须把他的财产使用到社会最需要的地方去,否则,他就会被别人取而代之,就会不再是财产所有者了。而传统公有制曾经失去了利益关心这一驱动力,其后果历史已昭示明白。
路德维希·冯·米瑟斯,1881年9月29日生于
奥匈帝国伦贝格市(现称
利沃夫市,属
乌克兰)。他1900年考入
维也纳大学,师从
弗里德里希·冯·维塞尔和埃冈·冯·庞巴维克;1906年获法律和
经济学博士学位;1909年到1934年间,任
维也纳商会和
奥地利政府经济顾问,其间,从1913年起任维也纳大学编外教授——一个直接从学生学费中获取报酬的教席;1934年至1940年,他为躲避
德国纳粹的迫害而接受了
日内瓦大学客座教授的聘任;1940年移居
美国;1945年起执教于
纽约大学,直到1969年以87岁高龄退休。1973年10月10日米瑟斯在纽约逝世,享年9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