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林辉
湖南郴州“9·22”专案主犯之一
戴林辉,湖南郴州头号涉黑大案“9·22”专案主犯之一,1970年10月30日出生,永兴县人,高中文化,农民,被控涉嫌12项罪名。
指控罪名
被控涉嫌12项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爆炸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招投标罪,窝藏罪。
法庭审理
52名被告人中陈晓青年龄最大,其余多是30岁左右,均系永兴县人。据了解,该团伙因争抢地盘、报复他人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伤害寻衅滋事等导致4人死亡,10人重伤,几十人轻伤。他们还倚仗该组织势力,操纵选举,渗透农村基层政权。在这个团伙中,检方认定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均为主犯,陈晓青被控涉嫌11项罪名,许以国被控13项罪名,而戴林辉被控12项罪名。
2011年4月8日日庭审,主要审理了团伙几名主要成员部分犯罪事实。面对检方的指控,这些被告人纷纷以“不知道”、“不清楚”等词语搪塞,拒不承认犯罪事实。
目录
概述
指控罪名
法庭审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