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建省已撤销的行政区,位于今福建省西南部。1949年,设立第八专区,专员公署驻
龙岩市县(今龙岩市
新罗区),辖龙岩、
漳平市、
永定区、
上杭县、
武平县、
长汀县、
连城县7县。1950年,第八专区改称龙岩专区。1956年,原
永安市专区所属永安、
宁化县、
清流县、
宁洋县4县划入龙岩专区,同年撤销宁洋县并入漳平、永安、龙岩3县,专区辖10县。1959年2月,撤销宁化、清流2县,合并设立清宁县。1961年9月7日,撤销清宁县,复设清流、宁化2县。1962年,将永安、清流、宁化3县划归
三明市,龙岩专区辖7县。1971年,撤销龙岩专区,改置龙岩地区。1997年5月1日,撤销龙岩地区并设立省辖地级
龙岩市。
龙岩专区(1949年-1950年称第八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建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福建省西南部。1949年置第八专区,专员公署驻龙岩县(今龙岩市
新罗区)。辖龙岩、
漳平市、
永定区、
上杭县、
武平县、
长汀县、
连城县7县。
1956年,原
永安市专区所属永安、
宁化县、
清流县、
宁洋县4县划入龙岩专区。同年,撤销宁洋县,并入漳平、永安、龙岩3县。专区辖10县。
1960年,撤销宁化、清流2县,合并设立清宁县。1961年,撤销清宁县,复设清流、宁化2县。1962年,将永安、清流、宁化3县划归
三明市。龙岩专区辖7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