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全市公安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正处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公安地方性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落实全市的公安工作。
(二)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市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四)负责
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政、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五)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六)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对保安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维护全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负责对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依法对涉毒案件进行侦查、打击工作,组织、指导禁毒宣传活动。
(九)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及保护工作。
(十)指导、协调、组织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教所的管理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莞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
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四)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负责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指导公安边防、消防、武警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十六)指导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七)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科、审计科、刑事警察支队、治安巡逻警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卫支队、
特种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技术侦察支队、
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网络警察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禁毒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公共交通
治安管理分局(
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反恐怖工作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法制支队、打击走私支队(水域治安管理支队)、行政审批协调科、联合情报作战中心、森林分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直属机构
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东莞市看守所、东莞市第二看守所、东莞市第三看守所。
派出机构
基层分局33个。东莞市有28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3个管委会(
松山湖、水乡、
滨海湾新区),实行“一镇(街、管委会)一分局”派驻标准(水乡按市里规划暂未设镇级派驻单位,虎门公安分局增挂滨海湾分局牌子)。各分局基本按照“一中心(指挥中心)、一室(政工监督室)、五大队(法制、国保、刑侦、治安、巡警大队)”模式运作。
现任领导
以上数据截至2023年12月20日。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党委被授予“
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3年5月,东莞市公安局联合情报作战中心入围第二十五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名单。
地理位置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东城南路3号
邮政编码:52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