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霭仪,专栏作家,时事评论人。籍贯广东东莞,一九四八年生于
新界,早年就读
香港大学哲学系,毕业后留学美国
波士顿大学,得博士学位。曾任职港大、
香港理工大学的行政部门及
大通银行。随后赴英国
剑桥大学修读法律,得法科
学士。回港后任职明报,八六至八七年为明报副总编辑,八八至九○年任明报督印人。目前是大律师兼立法会议员。
2021年4月1日10时30分,香港西九龙法院裁定吴霭仪等7名被告,两项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4月29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东网”消息,吴霭仪被判入狱12个月,但获缓刑。
吴霭仪(1948年1月25日—),生于香港,籍贯广东东莞,香港执业大律师,亦是立法会法律界功能组别的多届代表。她亦是香港公民党、四十五条关注组的成员,也是香港民主派的一员。
她在加入法律界前,曾经任职
香港大学以及
大通银行,亦即
摩根大通的前身,亦在传播界担任高职,曾任明报督印人。她除了一名资深传媒人以及大律师,也是哲学和文学上的专家,曾撰写多部金庸小说的评论,她也是
波士顿大学的
哲学博士。
2020年,吴霭仪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9月18日,香港区院首席法官高劲修在西九龙法院的法庭进行聆讯。吴霭仪已通过律师表示不认罪。
2021年2月16日,香港特区区域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吴霭仪等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开审,预计审期为10天。9名被告包括
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李卓人、梁国雄、吴霭仪、梁耀忠、何秀兰及
区诺轩。审理中,除区诺轩及梁耀忠早前认罪外,包括吴霭仪在内的7名被告均否认控罪。律政司的检控团队会由资深大律师
余若海领军,而原本代表黎智英的公民党前党魁、黎智英律师团队成员资深大律师
余若薇,因为曾与新冠病毒确诊者接触,需要隔离观察,黎智英改由资深大律师蔡维邦做代表。3月10日,案件在
香港西九龙站法院继续审理,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
2021年4月29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东网”消息,涉8‧18非法集结案的被告均被定罪,其中乱港分子李柱铭及吴霭仪为大律师,而何俊仁为律师。
香港大律师公会确认正对李、吴两人进行调查。报道称,若被裁定专业失当,对他们最严重的处分为永久吊销执业资格(钉牌)。报道称,李柱铭及吴霭仪分别被判入狱11及12个月,但两人均获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