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划是
城市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涉及城市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
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多个方面。城市消防规划实际上是一种城市消防建设计划,具有较强的方针性和政策性,是城市消防建设的目标和计划,也是城市消防建设的综合部署和管理依据。城市消防规划管理是市政建设和市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原则
城市消防规划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消防规划应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和实施。在城市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至竣工验收阶段,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参与其中。城市消防规划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消防建设的长期发展目标和计划,同时也是城市消防建设的管理和依据。
消防安全要求
简介
城市总体布局反映了社会、经济、自然条件以及工程技术与建筑艺术的综合体现,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对城市长远合理发展至关重要。城市总体布局是在城市性质和规模大致确定的情况下,通过对城市各构成要素的统一安排和合理布局,为城市发展奠定了基础。
对城市总体布局的要求
(1)易燃易爆场所布局
- 易燃易爆
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应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区域,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对布局不合理、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应纳入近期改造规划,采取迁移或改变生产使用性质等措施。
- 合理选址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汽车加油站和煤气、天然气调压站,使其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并采取有效消防措施。
- 安排城市输送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管道位置,禁止在其上方修建建筑物或堆放物资,管道和阀门井盖应有标识。
(2)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站点布局
- 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应布置在城市或港区的独立安全地段。
- 装运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码头,与其他物品码头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两倍,距主航道的距离不应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一倍。
(3)建筑布局
- 建筑应建造一级、二级耐火等级,控制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建筑。
- 原有耐火等级低、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或大面积棚户区,应纳入城市近期改造规划,并采取防火分隔、提高
耐火性能、开辟防火间距和
消防车通道等措施。
- 地下铁道、地下交通隧道、地下街、地下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应与城市其他建设有机结合,合理设置防火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报警、灭火、排烟等设施。安全出口应满足紧急疏散需求,并直接通往地面安全地点。
(4)集市贸易市场布局
- 设置集市贸易市场或营业摊点时,应确定其设置地点和范围,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消火栓的使用。
对城市组成要素布局的要求
(1)工业布局
- 工业布局应满足运输、水源、动力、劳动力、环境和工程地质等条件,综合考虑风向、地形、周围环境等因素,合理布局,保障消防安全。
- 根据经济、消防安全、卫生要求,应将石油化工、化学肥料、钢铁、水泥、
生石灰等污染较大和易燃易爆的企业远离城市布置。
- 将协作密切、占地多、货运量大、火灾危险性大、有一定污染的工业企业,按其不同性质组成工业区,一般布置在城市的边缘,毗邻居住区。
- 易燃易爆和能散发可燃性气体、蒸汽或粉尘的工厂,应布置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下风侧的安全地带。
- 工业区与居民区之间应设置安全距离地带,起到阻止火灾蔓延的作用。
- 布置工业区应靠近水源并能满足消防用水量的需求;应注意交通便捷,
消防车沿途必须经过的公路建筑物及桥涵应能满足其通过的可能,且尽量避免公路与铁路交叉。
(2)仓库布局
- 应根据仓库的类型和用途、火灾危险性、城市的性质和规模,结合工业、对外交通、生活居住等的布局,综合考虑确定。
- 火灾危险性大的仓库应布置在单独的地段,与周围建构筑物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 石油库宜布置在城市郊区的独立地段,并应布置在港口码头、船舶所、水电站、
水利工程、船厂以及桥梁的下游,如果必须布置在上游时,则距离要增大。
-
化学危险品库应布置在城市远郊的独立地段,但要注意与使用单位所在位置方向一致,避免运输时穿越城市。
- 燃料及易燃材料仓库(煤炭、木材堆场)应满足防火要求,布置在独立地段,在气候干燥、风速较大的城市,还必须布置在大风季节城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 仓库应靠近水源,并能满足消防用水量的需要。
(3)公共建筑布局
- 公共建筑的消防布置应考虑分期建设、远近期结合、留有发展余地的要求。
- 对于旧城区原有布置不均衡、消防条件差的公共建筑,应结合规划作适当调整,并考虑对原有设施充分利用和逐步改善消防条件的可能性。
(4)居住区布局
- 居住区消防规划的目的在于按照消防要求,结合
城市规划,合理布置居住区和各项市政工程设施,满足居民购物、文化生活的需要,提供消防安全条件。
- 综合居住区及工业企业居住区,可布置市政管理机构或无污染、噪声小、占地少、
运输量不大的中小型生产企业,但最好安排在居住区边缘的独立地段上。
- 居住区住宅组之间要有适当的分隔,一般可采用绿地分隔、用公共建筑分隔、用道路分隔和利用自然地形分隔等。
- 居住区的道路应分级布置,要能保证
消防车驶进区内。单元级的道路路面宽不小于4~6米;居住区级道路,车行宽度为9米,尽头式道路长不宜大于200米,在尽端处应设回车场。在居住区内必须设置室外消火栓。
-
液化石油气的储配站要设在城市边缘。液化石油气
供应站可设在居民区内,每个站的供应范围一般不超过1万户。供应站如未处于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时,应设消火栓。
消防设施的规划和管理
简述
根据1990年1月1日公安部、建设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给水、
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应纳入
城市规划,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消防站
- 消防站的位置和用地应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已确定的消防站位置和用地,由城市规划部门进行控制,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占用。如其他工程建设确需占用,必须经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应按照规划另行确定适当地点。
- 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消防队尽快到达火场为原则设立,每个消防站责任区面积宜为4至7平方公里。
- 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
化学物品企业、古建筑较多的城市,应建设特种消防站。
- 物资集中、
运输量大、火灾危险性大的沿海、内河城市,应建立水上消防站。
- 基本抗震烈度在6度及6度以上的城市,消防站建筑应按该城市的基本抗震烈度提高一度进行设计和施工。
- 可利用高层建筑或
电视发射塔等高度大的建构筑物,建设消防瞭望台,并配备监视和通讯报警设备。
消防给水
- 城市消防给水工程是城市消防规划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的重要保证。
- 城市消防规划建设与供水部门应根据城市的具体条件,建设合用的或单独的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塔、水井或加水柱。
- 消防供水应充分利用江河、湖泊、水塘等天然水源,并应修建联通天然水源的
消防车通道和取水设施。
- 城市、城镇、居住区、工厂、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 城市消防给水管道应敷设成环状,其管径、消火栓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市政消火栓规格必须统一,拆除或移动市政消火栓时,必须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 城市原有消防给水管道陈旧或水压、水量不足的,供水部门应结合供水管道进行扩建、改建和更新,以满足城市消防供水要求。
- 大面积棚户区或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无市政消火栓或消防给水不足或无
消防车通道的,应由城市建设部门根据具体条件修建消防专用蓄水池。
消防车通道
- 街区内应合理规划建设和改造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的宽度、间距和转弯半径等均应符合有关的规范要求,保证消防车辆畅通无阻。
- 有河流、铁路通过的城市,应采取增设桥梁等措施,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
- 规划城市桥梁、地下通道、涵洞时,应考虑消防车最大载重量和特种车辆的通过高度。
- 消防车通道建成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挖掘或占用。因城建需要,必须临时挖掘或占用时,批准单位应及时通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
消防通讯
- 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和有条件的其他城市,应规划和逐步建成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火灾报警和消防通讯
调度指挥的自动化系统。
- 小城市的电话局和大、中城市的电话分局至城市火警总调度台,应设置不少于两对的火警专线。
- 一级消防重点保卫单位至城市火警总调度台或责任区消防队,应设有线或无线火灾报警设备。
- 城市火警总调度台与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交通、环保等部门之间应设有专线通讯联络。
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
- 消防站、消防给水、
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的基本建设和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的装备,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之内的,其经费应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 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直接关联并由公安部门使用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维修费用,在城市维护费列支。
- 城市公用消防建设和维护资金的预算管理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委制定。
- 城市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内的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因工程建设等原因损坏或拆迁的市政消火栓,其修复费用全部由损坏、拆迁单位负担。
消防安全条件的措施
改善旧城工业消防安全条件
(1)旧城工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 许多旧城大小工厂星罗棋布,混杂于城市生活居住区内,既不利于消防安全,也不便于生产协作,同时,妨碍城市建设,扰乱了城市的布局。
- 日城多数工厂用地紧张,防火间距不足,生产发展受到限制。有的工厂厂址受用地的限制分设几处,不便于生产和消防管理。有的工厂由于用地狭小,缺少必要的仓库和堆场,挤占城市居住和绿化用地,甚至占用道路,造成交通阻塞,没有消防通道。
- 有些工厂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大,严重威胁居民安全,工厂“三废”又污染环境,危害邻近居民健康,影响邻近工厂产品质量。
- 有些工厂的厂房利用一般民房或临时建筑,不符合防火和生产要求,影响生产和安全,还有不少工厂位于人口稠密的街巷深处,建筑布置不符合防火要求。
- 有的城市由于旧城工业拥挤,造成城区动力和水源供应紧张,既影响了城市生产和居民生活,也很难解决消防用水。
(2)改善旧城工业消防安全条件的措施
- 把那些消防条件较好,生产设备好,产品有发展前途,运输、动力、供水等市政设施条件齐备,消防布局比较合理的工业地段,组织成工业街,进一步完善消防设施。
- 对于火灾危险性不大、生产性质相近、车间分散的工厂,可以适当合并。
- 有些工厂生产规模大,设备条件好,产品价值高,但存在火灾危险性,对周围环境又有一定的污染危害,而迁出又有困难,可采取改革工艺或改变生产性质的措施。
- 在生产过程中,火灾危险性大,对周围环境有严重污染,又不易治理,或易燃、易爆、火险隐患严重的工厂,应根据不同情况,有计划的坚决限期迁到远郊。
改善旧城居住区消防安全条件
(1)旧居住区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
- 建筑耐火等级差,火灾危险性很大。旧居住区的许多住房系简易房屋,列不上耐火等级,居住水平低,低矮、狭窄、阴暗、潮湿,房屋质量很差,有的由于年久失修,已成为危险房屋,同时由于人口增加,居住十分拥挤。一旦发生火灾,后果相当严重。
- 建筑密度高,缺少必要的防火间距。旧居住区房屋布置十分稠密、混乱,据有的城市统计,有些旧居住区建筑密度高达70%以上,而人口密度在4000人/公顷以上,缺少必要的防火安全需要的防人间距,居住区内没有必要的绿地和居民室外活动场地供消防利用,还缺乏起码的采光、通风和卫生条件。
- 没有消防灭火设施,消防安全没有保障。旧居住区一般道路质量很低,道路狭窄,
消防车无法通过。不少旧居住区根本没有消防道路,没有完善的消防给水设施。
- 工厂和居住区犬牙交错,消防布局十分混乱。有些旧居住区工厂、仓库等用地和居住建筑穿插交错,不但火灾危险性大,同时也严重污染居住环境,危害邻近居民健康,影响邻近工厂产品质量。
(2)改善旧居住区消防安全条件的措施
- 维修旧住房,提高耐火等级。一般应根据住房的不同结构类型、损坏程度、日照通风条件等决定维修或翻建方式,使居住区建筑的耐火等级得到提高。
- 改善居住环境,增加防火间距。应拆除旧居住区中搭建的杂乱棚屋或其他简陋的临时建筑,通过一定的分割和清理障碍,调整院落和户外空间,增加防火间距,同时也可改善居住区的环境卫生和日照、通风条件。
- 整顿道路,满足消防要求。旧居住区的道路往往简陋、狭窄、弯曲而不畅通,应有计划的进行疏通和铺设;同时在控制规划道路红线的前提下,通过裁弯取直、扩宽打通、封闭废弃、改变道路性质等方法来调整和改善道路系统,满足消防要求。
- 结合调整、增设公共设施,解决消防用水。在旧居住区逐步建设完善的给水系统,保护或改造原有水井,调整增设公共消火栓、路灯、公厕、垃圾箱等,采取适当新建或利用旧房加以改建的办法,调整充实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
- 调整用地布局,减少火灾危险程度。旧居住区的工厂、仓库等单位用地应作适当调整,可根据其火灾危险程度和污染程度、生产发展情况等,按城市或地区用地的调整规划,采取保留、合并、迁移等办法,统筹安排。
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的规划
简述
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包括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多种方式。做好城市对外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的规划布局对于保障城市和对外交通运输的消防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铁路的消防安全规划布局
(1)铁路线路的消防安全规划布局
- 应满足铁路运营技术经济条件,但必须避免铁路分割或包围城市。
- 处理好铁路与城市道路的关系,应尽可能使铁路线路不和城市主要干道相交,减少铁路线路与城市道路的交叉点。在方格形道路系统的大城市中,铁路线路宜与城市主干道平行;对于放射形道路系统的大城市,铁路线路应沿放射干道平行引入城市。
- 铁路正线的布置要避开城市的主要发展方向。当城市的发展不得不跨越正线时,要在被分割的城市两侧设置相对独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尽量使
消防车赶赴火场不穿越铁路。
- 铁路线路不要在城市与河湖海岸间平行通过。
- 穿行城市的铁路线,最好布置在有一定宽度的绿带中。
- 当线路引入客运站时,应使主要方向的旅客列车不改变运行方向。当线路引入
编组站时,主要货车车流方向应有顺直的路径。
(2)铁路车站消防安全规划布局
- 客运站的布置。考虑旅客乘车方便、减少城市公共交通负担,旅客站一般要尽可能布置在市区、中、小城市的旅客站可布置在城市边缘;在大城市由于列车到发密集,每日乘车人次多,为了使旅客能就近乘车,避免客流过分集中,还应增设旅客站。特别是受地形限制或河流影响,形成分散而狭长的带状大城市,以及被河流分割的大城市,要考虑设置三个以上的旅客站。
-
货运站的布置。综合性货运站是办理多种品类货物作业的车站。以到发为主的综合性货运站,宜伸入市区适当地段,特别零担货物,在市区便于货物集散。如以某几种大宗货物为主的货运站应靠近所服务的工业区和仓库区。主要不是为本城市服务的中转货物的装卸站,应设在市区以外,并靠近
编组站和水陆联运码头。
- 专业性货运站是办理单一品类货物作业的车站,如煤炭、木材、
矿石、石油、矿物性建筑材料的货运站。专业性的货运站要靠近货流集散地点布置。危险品及有严重污染环境的货物装卸站,应设在市郊下风向和河流下游地带。
-
货运站应均匀分布:根据有关部门对一些城市货运站的现状调查分析结果,货运站分布半径以不大于6公里比较适宜,在10公里左右或超过10公里,则不能满足城市需要。
-
工业站的消防安全规划布局。工业站要设在有大量货流、出入便捷和对外运输顺直的地点,尽量避免车流在铁路路网上或企业内的折角和迂回运输。对于大型企业或集中的工业区,根据需要可设置枢纽
外环线,并将工业站设在主要车流必经之地或原料、燃料的入口处。对于分散的工业区,可分别设置工业站。设在枢纽内的工业站,与
编组站间要有便捷的通路,并要为企业将来发展留有余地,避免由于企业扩展带来工业站的消防问题。工业站的布置,要与专用线的建设、工业区的建设结合起来,把消防安全、土地利用、防洪排洪、交通运输等方面统一规划。
公路的消防安全规划布局
(1)公路线路的消防安全规划布局
- 要合理的解决公路线路的走向及其站场等运输设施的位置,避免分割、干扰城市。
- 公路一般应与城市呈切线方式通过,离城市也要有一定距离,线路布置能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但一些旧城区,由于公路对外交通穿越城市、居住区,把居住区分割,不利于消防和交通安全,也影响居民生活安宁,必须认真注意解决。
- 对于旧城区布置不合理的公路,应尽可能使过境公路改道,避开城市生活居住区,规划中还应尽可能使公路便捷,缩短公路里程。公路线路在城市的布置,主要有公路穿越或者绕过(切线或环线绕过)城市两种情况。
- 为了充分发挥汽车运输的特点,规划建设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的断面组成应在中央设分隔带,使车辆分向安全行驶;与其他线路交叉时采用立体交叉,并控制出入口;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专供高速(一般为80~120公里/小时)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线路的布置应远离城市,与城市的联系必须采用专用的支线,并采用有控制的
互通式立交桥。
- 公路线路的布置,为了减少过境交通进入市区,应在对外公路交汇的地点或城市人口处设置一些公共服务设施,为暂时停留的过境车辆的司机与旅客创造一些便利条件,既方便车辆检修停放以及旅客休息、换乘,又可避免不必要的车辆和人流进入市区。
(2)公路运输设施的消防安全规划布局
- 客运站的布置。大城市的客运站位置可适当伸入市区,布置在市中心区边沿地段。并根据旅客进出方向和流量大小决定设置客运站的数量。中、小城市的客运站宜设在城市边沿或城市与过境公路相连接的支线上,不要紧靠过境公路布置。客运站周围应有足够的车辆停放场地,并应考虑有方便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条件。还要避免与学校、医院、住宅区相距过近。
- 货运站的布置。货运站(场)的位置选择与货主的位置和货物的性质有关。对于供应城市人民的日常生活用品,则布置在市中心区边缘,与市内仓库有直接的联系;若货物的性质对居住区有影响或系中转货物为主,则应布置在仓库区、工业区货物较为集中的地区,又要尽可能与
铁路车站、水运码头有便捷的联系。中、小城市由于客货运量较小,也可将客货合并,设混合站,但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安全。
- 加油站的布置。城市公路对外交通的加油站,一般有两种布置形式。一种是布置在道路旁凹入的专门用地上,称为港湾式加油站。其特点是加油站的出入口均设置在一条道路上,对交通影响较小,加油较方便。另一种是设置在“Y”形交叉线)布置调车站场,并要最低限度地减少对城市的干扰。
- 港区若有大型
江南造船,应划定专门的水域和陆域,安排专门的码头。
机场的消防安全规划布局
- 机场与城市的距离。机场的消防安全规划布局,必须从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气象条件、噪声干扰、净空限制以及城市布局等诸方面因素,加以综合分析,恰当地解决好机场与城市的距离这一矛盾。
- 机场与城市的交通联系。根据航空运输的快速特点,要求地面交通越快越好。一般应在机场位置确定的同时,安排好机场与城市之间直捷的、高速的、通畅的道路交通系统,安排好停车场等交通设施。
- 合理确定机场消防站的位置。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机场消防站要在最适当的能见度条件和地面条件下,保证对发生在机场活动地区任何部分的飞机火灾事故的驰救时间不大于三分钟,最好不大于两分钟。
消防规划对园林绿地的利用
城市园林绿地有保护环境、调节气候等多种功能,还有防灾的功能。绿地在火灾发生时,是良好的防火分隔地带,能阻止火势的蔓延。园林绿地系统在消防规划中如能加以利用,不仅对于减少城市的火灾危害,防止火势蔓延引起大面积火灾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保护环境、调节气候、防震和战备防空、自然保护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均衡分布,联成完整的为消防利用的园林绿地系统
- 应将公共绿地在城市中均衡分布,并联成系统,做到点(公园、花园、小游园)、线(街道绿化、江畔滨湖绿带、林荫道)、面(分布面广的小块绿地)相结合,使各类绿地连接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以发挥园林绿地为消防利用的最大效果。
- 多搞一些小游园,特别是分散在居住区内的小游园,比全市集中搞一、二个大公园效果更好。有火灾发生时,它是居住区内良好的防火分隔地带。有地震临震预报时,它便于居民就近疏散。
因地制宜,与河、湖、山川自然环境相结合
- 北方城市要结合以防风砂、水土保持为主;南方城市要结合遮阳降温为主。
- 工业城市要结合卫生防护绿地为主;风景城市要结合广泛的绿地系统内容。规划布局要充分利用名胜古迹、河湖山川自然环境。
- 小城市一般便于与周围的自然环境连接,郊区的农田、山林、果园等可契入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