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水
郑州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
王长水,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河南尉氏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郑州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现为郑州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研究方向
著作
主编或参编《侦查学》、《金融犯罪问题研究》等著作和教材五部。
文章
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疑罪的认定标准与处理原则》、《论审前司法审查》、《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等数篇理论文章。
教学成就
王长水老师长期以来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担任了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与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刑法专业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社会活动
中国法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获得荣誉
参加国家及河南省社科重大科研项目五项,其中部分获得奖励。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教学成就
社会活动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