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广西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广西
桂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广西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广西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2020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 2020年2月至今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9年7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免去朱东风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