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机要费”为
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因应执行业务需要,并核定“国务机密”相关案件所需之费用。
根据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单位预算所附之《岁出计划提要及分支计划概况表》所述,“国务机要费”系供台湾地区领导人依据宪法规定行使职权相关必要之费用,包括政经建设访视、军事访视、犒赏及奖助、宾客接待与礼品致赠等费用。另一方面,因为该费用与其他机关首长之特别费相异,除了无所谓可以比照特别费规定可以半数条领之规定,其必须全数检具原始凭证列报之外,费用审核权并不属于台湾地区监察机构“审计部”而是属于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内部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