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耗统计是指统计期内
港口企业所属的生活设施的能源消耗量,包括宿舍、文教、科研、医疗、公安、卫生及餐饮等部门的能源消耗量。
现行的能源统计制度只对辖区内全部国有和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进行调查,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及个体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其他行业则没有开展能源调查,导致全社会能源消耗量数据缺失,无法分析能源消费结构状况。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社会进步的需要,能源消耗统计制度需要进行改革创新。这包括扩大统计范围,提高统计表的时效性,改进统计手段,建立编制地区能源平衡表制度,以及建立独立的能源统计体系。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供科学、具体、准确、及时的能源资料,满足各级决策部门指导经济工作和治理能源供给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