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玉(1929—1996年)女。河南郑州人。8岁入杜岭街周海水科班学艺,主攻小生,武生、武丑、其刀、棍,跟头等技巧均见功力,尤以出手见长。17岁改攻青衣和刀马旦,兼演黑头。不仅戏路宽广,而且能在唱腔上吸取
豫剧各流派之长,兼及道情、
坠琴、河北梆子的曲调和板式,融会贯通,形成独特的声腔艺术,为豫剧“十八兰”之一。从艺50多年来,曾在近200部戏中担任主演或配角。拿手戏有《大战十一国》、《
卖苗郎》、《
莲花庵》、《粱红玉》、《
白蛇传》、红娘)、《坐桥》等,在
徐州市、
西安市、
宝鸡市,
石家庄市、信阳等地享有较高声誉.建国后曾在
荥阳市、灵宝任剧团团长,并在
河南省戏校,
郑州市文化艺术学校任教多年。
1948年4月初至1956年2月末参加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兵舟桥84团1营2连任上等兵,代理军械员工作。1956年3月至1959年5月交通部
哈尔滨市河运学校办公室任办事员。1959年6月又转至宏伟小学校,东原小学校,太古小学校,任教师、事务员工作,1983年6月离休,2002年8月转入南马路小学校。1、解放东北纪念章、2、华北解放纪念章、3、解放华中南纪念章、4、
抗美援朝战争纪念章、5、和平万岁纪念章、6、
解放勋章、7、园丁荣誉纪念章、8、教师荣誉证书1985年9月10日;9、聘请离退休职工联络员1985年11月至1999年12月;10、
哈尔滨老年人大学优秀学员1986年1月15日;11、应聘当选居民委员会副主任(1991年1月至1999年6月);12、门球裁判员(贰级)1991年6月7日;13、
道外区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1993年12月14日;14、美好家庭标兵户光荣称号(区级)1995年3月3日;15、
哈尔滨市先进治保干部(市级)1996年11月25日;16、聘请公安执法监督员1997年3月21日;17、文明家庭(区级)1998年12月22日;18、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回忆八一五这一天征文获
优秀奖2005年12月10日;19、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0周年,回望军旅征文大赛获
二等奖2007年10月20日;20、全国第四届感动人生老年人征文大赛获二等奖2008年11月22日;21、全区第四届离退休教职工征文比赛获
一等奖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