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水龙,男,
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湖南
衡南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
历任
祁东县供销社干事;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组长;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干事、副科长、科长;
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衡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党组成员;中共衡阳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
衡阳市政府副厅级干部胡水龙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胡水龙在担任
衡阳市珠晖区委书记期间于2009年配备了一台轿车。2010年7月,珠晖区委办又安排湘桂铁路指挥部出资以工程指挥协调用车名义,为胡水龙超标准购置一台
越野车。2013年3月,胡水龙任
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后,仍在使用这两台车。2013年12月,衡阳市纪委开展超标准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胡水龙未按要求将越野车退回。在省委第三巡视组的督促下,2015年12月胡水龙将越野车退回珠晖区,2016年3月将轿车退回珠晖区。胡水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