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
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
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是由中国土壤学会于2005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设立的奖项,旨在表彰在土壤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个人或团队。2018年,中国土壤学会发布了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的通知。
奖项设定
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每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每次评选一等奖不超过1项,二等奖不超过3项。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一等奖的人数不超过11人,单位不超过5个;二等奖的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4个。
组织流程
评选组织
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由土壤学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共9至11人组成。评审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中国土壤学会理事长担任。评审工作委员会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一年。
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凡被推荐申报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项目的所有完成人,不得作为科技奖励评审工作委员会委员参加当年的评审工作。
申报条件
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评选具体标准为:
1.在土壤学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提出了具有重要创新性的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新技术、新方法。并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2)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
3)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2. 在土壤学应用与农业示范开发方面,完成重大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解决大量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被认为成绩卓著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者。
评选考核
评选指标
在评选标准第1条中,1)所称“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是指该项自然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为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2)所称“具有较大科学价值”是指:该发现在科学理论上、学说上有创见,或者在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上有创新;在学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以上水平;对推动学科发展有重大意义,或建立了新的学科,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3)所称“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是指主要的代表性论文或著作已在国家级对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年以上,或作为学术专著已经正规出版发行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必须为国内外同行所引用或应用。
在评选标准第2条中,所称“被认为成绩卓著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者”,是指该项技术发明成熟,并规模化应用一年以上,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根据其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系统性、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总体评定标准如下: 1、在土壤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学术上为国际领先,并为土壤学界所公认并被广泛引用或应用,极大地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多项分支学科的发展并建立了新的学科;或者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很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在行业中被广泛应用,取得了重大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对土壤科学技术和社会进步作出重大贡献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2、在土壤科学上有重要进展,学术上为国际先进水平,部分国际领先,为土壤学界公认并被较广泛引用或应用,较大地推动了对本学科和相关分支学科的发展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或者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并被广泛应用,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对土壤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的,可评为二等奖
评选程序
推荐方法:
“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实行限额推荐制度。候选项目(已通过鉴定)均由各省、市、自治区土壤(肥料)学会和中国土壤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初评,并根据学会奖励办公室在当年下达的限额范围内向“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推荐。推荐单位推荐科技奖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应当征得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的同意,并填写学会奖励办公室制作的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推荐书及相关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可靠。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已获得同级或同级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不得推荐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凡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等方面存在争议的,且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经评定未被授奖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如果其完成的项目或者工作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可以重新推荐。被评定为缓评的项目,如果解决了缓评原因中的问题,可按规定重新推荐。
评审过程:
奖励办公室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可以要求推荐单位和推荐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经补正之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不提交评审并退回材料。材料初审合格后,提交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获得60分(含)以上的项目为通过初评(以实际参评委员评审均分计算)。对通过初评的项目按照评审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在学会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经常务理事会审核,由常务理事会最终确定获奖项目和获奖等级。一等奖获奖项目原则上评审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
奖励情况
评奖结果
截至2018年,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共评选了十三届,共有42个项目获得该奖项。
颁奖典礼
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的获奖项目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上公布,颁发证书和奖金,并通报获奖者单位及在“中国土壤学会会讯”和中国土壤学会网站上公布。
文化传统
• 奖项宗旨
为了奖励在我国土壤科学事业中做出卓著成就的中国土壤科学工作者和群体,调动全国土壤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土壤科学技术的发展。
参考资料
中国土壤学会科技奖奖励条例.中国土壤学会.2019-02-09
目录
概述
奖项设定
组织流程
评选组织
申报条件
评选考核
奖励情况
评奖结果
颁奖典礼
文化传统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