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谱主要依据
丁玲的作品、书信、日记,陈明的日记。书信、笔记,以及丁玲身边工作人员的日记、笔记编成,同时参考了一些历史档案和资料、事件当事人的回忆,及研究工作者的学术著作。
二、丁玲的创作作品,一般以写作时间顺序人谱,写作时间不详的,按发表时间人谱。一般均注明初次发表的时间、报刊,初次收人的著作集。未曾发表过的作品。书信,以“未刊稿”注泪,约有书信40余封。
三、1955年和1957年,丁玲两次遭受诬陷打击,被定为“反党集团”和“右派分子”,其定性与查对,与这个“集团”中其他主要成员的定性与查对互相影响,密切相联。所以,谱中对其他涉案相关人员的重要情况,也有所记述。1978年
丁玲、陈明居
山西省期间,陈明曾两次到
北京市,为丁玲申诉问题奔走,对其在京活动也有较多记述。1979年丁玲重回北京后,每次离京参观访问期间的活动,都有陈明陪伴,恕不—一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