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侯兰是赵云的同乡,两人年少时便已相知。后来,夏侯兰成为了曹操部下的将领。在建安七年(公元202年)的博望坡之战中,夏侯兰随夏侯惇一同参战,在战斗中被刘备军的赵云所擒。由于赵云与夏侯兰是旧相识,且夏侯兰精通法律,赵云便向刘备请求饶过夏侯兰的性命,推荐他担任刘备军的军正,负责执掌军事刑法。在《三国演义》中,夏侯兰未受招降,被张飞一枪刺死。
夏侯兰在历史记载中被高度赞扬。在《三国志·蜀书·赵云传》裴注引《
云别传》中,他被形容为“兰明于法律”,这表明他在法律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解和才能。这种评价揭示了夏侯兰的专业素养和才华,显示出他在法律方面的卓越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