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法总论》是“民法精品系列教材”的一部,由
杨立新独自撰写。《债法总论》在总结国内债法总则教材编写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国内外债法总则研究的最新成果,紧密结合我国债法总则司法实践及教学经验,全面构建债法总则的理论体系,富有创建性地提出了我国债法总则的基本结构是由债与债法、
债的发生、债的流转和债的保障四个部分构成。
在具体内容上,本书按照上述结构分为四编,对债法总则的全部内容进行全面阐释,重点说明债的请求权,债的发生原因中的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债的流转中债的标的、债的种类、债的转移、债的变更和消灭,以及债的保障中的债的担保、保全和违反债的责任。全书构思新颖,结构完整,逻辑严密,语言简洁、朴实、流畅,作者把债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及规则与司法实践及纠纷处理紧密结合起来,既有对债法总则基本知识点的详细闸释,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说明的基础,特别适合法律院系的教学需要。作者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债法总则理论修养,提出了很多新颖的学术观点和具有实用价值的适用规则,对理论研究具有借鉴意义,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债法总论》既适合作法律院系本科生、研究生的教材,也适合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作为办案指导教材阅读。
传统债法总论的著作在介绍债法基本规则时,常因追求严谨而显得呆板。在读者学习债法总论时,遇到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时,常会感到难以理清思路,令人学而生畏。本书写作的目的,就是希望能从读者的角度出发,突破传统债法的论述模式和结构,侧重以实例及分析、提问及练习题穿插到正文中去的方法,轻松活泼地呈现
民法的另一面貌,使读者时时刻刻以喜悦、进取的心情学习法律。
本书是海峡两岸民法学交流的成果,它以介绍我国大陆债法为主线,将我国台湾地区债的规则——切入,科学、有效地衔接了我国大陆地区债法现有的相关法律规范与我国台湾地区债法研究的理论,并对两者作了比较分析。方志平和李淑明二位作者协力合作之本书,将使读者在收获知识的同时得到更多的学习乐趣。
方志平,民商法学博士,1978年1月23日生。
临川区人,于1996年考入
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后在北大法学院攻读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o2006年博士毕业后在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任教,兼北大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外聘导师。已出版个人专著\u003c保险合同强制规则研究》,并公开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学习以及研究的兴趣和偏好是
民法、物权法、合同法、保险法、房地产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