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工程
畅通工程
畅通工程是一项旨在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畅通的综合整治措施。自2000年起,中国开始在全国城市中推广实施这一工程。
背景概述
尽管中原地区的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在过去几年取得了显著成就,但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需求急剧增长,而供给却相对滞后。这导致了一些城市出现严重的交通拥堵、混乱的交通秩序和不断上升的交通事故。这些问题不仅降低了运输效率和安全性,还加剧了环境污染,阻碍了城市发展。为了应对这些挑战,中国启动了畅通工程,旨在通过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进步。
指导思想
畅通工程的实施遵循紧密依托党的领导,各部门协同合作的原则,强调公众参与和支持的重要性。该工程的目标是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解决交通瓶颈问题,推动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实施范围
畅通工程首先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和经济计划单列市等36个大城市展开。随后,各省、自治区逐步将其扩展到其他地级市和县级市
工作目标
畅通工程的工作目标是使所有实施城市在一年内达到最低的四等管理水平,并鼓励部分城市达到更高水平。此外,每个城市中心城区都将打造一条“严管街(区)”。
主要工作
(一)综合治理
畅通工程强调综合治理城市道路交通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建立综合协调机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和安全检查等。
(二)统一规划
该工程致力于制定和完善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加强道路交通法制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的拥有量和完好率。
(三)宣传教育
畅通工程注重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公众的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四)道路管控
工程要求严格控制道路占用,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整治,防止停车场(库)被挪作他用。
(五)科学管理
公安部门应推进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城市建设部门则应加强交通规划和投资决策。
(六)道路建设和公共交通
畅通工程倡导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
项目评价
畅通工程建立了评价制度,评估项目涵盖交通秩序、管理效能、执法文明、服务水平、宣传效果和设施有效性等方面。
组织领导
(一)国家级协调机构
公安部和建设部成立了协调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总体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地方职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畅通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工程取得成效。
目录
概述
背景概述
指导思想
实施范围
工作目标
主要工作
(一)综合治理
(二)统一规划
(三)宣传教育
(四)道路管控
(五)科学管理
(六)道路建设和公共交通
项目评价
组织领导
(一)国家级协调机构
(二)地方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