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法制日报主办的《
法人》杂志总编辑,2008年“西丰事件”发生后,王丰斌辞职进入传播管理界。
1993年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后加入
法制日报社从事新闻采编工作;2004年至2008年期间先后担任《法人》杂志社副总编辑、总编辑。2008年“西丰事件”发生后,王丰斌辞职进入传播管理界,先后担任新势整合传播机构副总裁、闻度咨询总经理,2015年转入创业投资领域,担任深圳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合伙人。
《国际公关》、《
汽车商业评论》专栏作者,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栏目常年新闻评论员。中央政法委传播顾问;曾担任
九三学社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研究员,九三中央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公安局特邀警风监督员,在
长江商学院、中欧国际商学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等教育机构举办学术专题讲座。
《
法人》杂志是《
法治日报》主办的高档经济法律类新闻杂志,创刊于2003年,2004年元月正式出版发行。《法人》杂志是中央一级刊物。《法人》定位于以法律的角度解读经济,集中关注企业产权问题,促进经济诉讼审判公开,维护法人权益,推动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为企业经营决策者提供经济活动中的法律支持,帮助企业建设法律风险防火墙。司法部主办的法制日报的背景,决定了《法人》杂志理论的权威性和新闻的独家性。
2008年1月1日,《
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
朱文娜一篇题为《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涉及当地县委书记。3天后,
西丰县公安局和政法委工作人员携带立案文书和拘传文书,到北京《法人》杂志编辑部,以涉嫌诽谤,要求拘传朱文娜。
一石激起千层浪,众多媒体开始关注和报道此案。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动用公权力以
诽谤罪名义维护自己名誉权,引发了一场声浪巨大的舆论风暴。在此过程中,
法制日报社一方面严禁法人杂志接受媒体采访,同时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下令不让媒体报道。法制日报的这种做法让声援媒体颇感意外。
面对这一情势,2008年1月9日,《
法人》杂志总编辑王丰斌以个人名义发表了致媒体的“答谢声明” ——“几天来,围绕着
西丰县警方进京拘传我刊记者一事,法人杂志社接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来电和来访,社会各界以及媒体同行们给与了
朱文娜记者以及法人杂志最广泛的关注、关心和声援”,“大家关注这一事件,关心法人杂志记者的命运,不仅仅是在支持声援笔者们这样一个小小的编辑部,更是体现了全社会对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保障的强烈关注,表达了媒体同仁对舆论监督环境改善的一种期待。倘如此事真能对大家期待的共同目标有所推进和助益,那将是法人杂志全体同仁的幸运”,“舆论监督报道遭遇诽谤立案,新闻记者遭遇警察拘传,这不仅是新闻媒体的悲哀,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耻辱”。
更加出乎外界预料的是,1月24日,王丰斌向法制日报提出辞职。深度参与并了解此事件完整过程的律师
周泽,在事后的一篇回忆文章中写道——王丰斌的辞职使警察拘传记者事件作为一起公共事件的性质进一步得到体现。在笔者将王辞职的消息透露给媒体朋友后,有关朋友立即在博客上作了披露,而南方都市报则公开报道了此消息。王丰斌的辞职再一次让人们聚焦西丰事件,关注县委书记张志国制造的两起“诽谤案”。在某种程度上,它无疑张扬了言论自由和维护公民权利的信念,其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正是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西丰县委先不得不派人到
法制日报社登门道歉,不久被誉为“史上最牛县委书记”的张志国被“责令辞职”。甚至,在一年后张志国重新任职“沈阳铁岭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时,再次被媒体强烈关注,以至于黯然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