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四川分院)是1998年12月成立的全国首批地方法官学院之一,原为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四川分校和四川法官培训中心,隶属于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承担着四川省法院系统的教育培训任务。
2003年3月31日国家法官学院四川分院正式挂牌,并与四川法官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同时聘请了全国知名学者和资深法官33名作兼职教授,建构起了西部法官队伍人才培养高地。
四川法官学院的教师队伍具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够满足各种层次法官教育培训的需要。学院拥有专职教师24名,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3人,讲师5人;学院还聘请了40余名长期从事高等教育专家、学者和具备高学历、较强的法学科研能力与学术造诣、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资深法官担任兼职教授、副教授。
学院积极推动法学学术研究活动、审判专题研讨活动,成功地举办了十一次全省学术讨论会,在历届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获奖200余篇,并获得四次组织工作先进奖。学院还承担了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教材编写任务,编写出了《中国刑事审判教程》、《中国民事审判教程》、《中国经济审判教程》、《中国行政审判教程》等法官培训系列教材,获得
四川省法学科研
一等奖。四川法官学院的教职工出版公开发行学术专著6部,发表法学及政经论文150余篇。由于成绩突出,四川法官学院曾荣获四川省教委等五个省级部门授予的“教育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分校”等荣誉。
四川法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四川分院)成立后,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重点,以改进培训方式为抓手,全面提高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质量水平,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逐步实现了由知识型培训向知识与能力结合型转变。注重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全员培训覆盖法院每位干警;注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法院干警政治素质;注重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强化队伍建设引领带头作用;注重基层法官培训,切实发挥法院职能服务大局;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服务审判促进科学发展。
今后一段时期,国家法官学院四川分院和四川法官学院的工作重点是:认真落实《2011—2015年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紧紧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提高司法能力,按照服务审判、按需施教、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扎实抓好各级各类培训,着力提升法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司法的期待,更好地完成好历史赋予人民法院的重大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