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松山
Inc.(以下简称“韶钢松山”或“本公司”)是经
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97]117号文批准,由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钢集团”)独家发起,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其下属铁钢材生产线9个生产厂(烧结厂、焦化厂、炼铁厂、
炼钢厂、小型厂、
中板厂、开坯厂、线材厂、小异型厂)作为改组主体,将其生产经营性资产35,938万元,按66.78%的比例折价比例,折合为24,000万股,对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和辅助生产性资产(原料厂、热电厂、动力厂、氧气厂、耐火材料厂等)和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学校、医院、幼儿园等)进行剥离,统一由
韶钢集团管理,并向社会
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以募集方式设立而成。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为23112934-6
2021年7月,位列2021年《财富》
中原地区500强排行榜第329位。
发展历程
1997年4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132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133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7年4月21日,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含公司职工股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7.76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2,000万股。
1998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59号文批准,本公司实施了增资
配股方案,即以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32,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配股价格为8.5元/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由32,000万股变更为41,600万股。
2000年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56号文批准,本公司以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41,6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全额放弃本次配股权,实际配售总额为3,120万股,每股配售价格为6.50元。
配股后,公司总股本由41,600万股变更为44,720万股。
2003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29号文批准,本公司完成增发11,160万股,增发价格为7.17元。增发后,公司总股本由44,720万股变更为55,880万股。
2003年9月,经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本公司200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5,88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55,880万股变更为83,820万股。
2005年7月,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本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82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83,820万股变更为134,112万股。
2005年8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800号”文批复和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05年8月18日,公司非流通股东以其持有公司的20,731.20万股股票向
流通股股东支付
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
流通股可获得3.5股股票对价,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34,112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7]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2月6日采取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15.3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07年8月6日起,债券持有人可选择转换为股票,并于2007年8月31日收市后首次满足赎回条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根据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
注册资本人民币328,404,410.00元,由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为2007年10月9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9,524,410.00元。
2020年8月,由于未能获得中小股东的认可,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5亿元的定增募资计划被否。
2022年10月21日,韶钢松山公告,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
公司证券简称自2022年10月24日起由“韶钢松山”变更为“中南股份”,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717”。
公司业绩
2023年8月22日,中南股份公告,2023年上半年,面对钢材市场价格大幅下滑并呈现低位震荡行情、原材料价格下滑有限并保持高位运行等情况,上半年营收195.99亿元,同比增长9.75%;归母净利润314.09万元,同比下降98.57%;基本
每股收益0.0013元。
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销售钢铁冶金产品、金属制品、
冶金焦、煤化工产品,技术开发、转让、引进与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进口废钢、废铜、废铝、废纸、
废塑料(具体按【2003】粤外经贸发登记字第139号文经营)。普通货运。
公司领导
获得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