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母乡
省母乡
省母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稻城县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位于稻城县东部,北以海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与理塘县县交界,东与理塘、木里藏族自治县二县接壤,南依贡巴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与巨龙乡相连,西靠金珠镇。乡政府驻地距离稻城县城12千米,总面积为580平方千米,海拔3670米。截至2019年末,户籍人口为1765人。
历史沿革
1958年,设省母乡。
1975年,乡改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 。
自然地理
地形地貌
省母乡地处省母河中游,呈高山峡谷地貌 。
气候
省母乡属高原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雨量较少,秋季温和凉爽,冬季干冷少雨,多年平均气温7℃ 。
水文
省母乡主要河道小清河由北而南流经全境,境内流程34千米 。
自然资源
省母乡有耕地面积3625亩 。
自然灾害
省母乡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冻雹、大风等,旱灾每年夏季均有发生,导致境内农田灌溉及人畜饮水严重困难,风灾一年四季均有发生,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10年4月,造成243亩大麦、小麦受灾,减产7.9万千克
行政区划
省母乡下辖7个行政村,分别为省母村、茶花村、冉子村、各瓦村、日火村、茹子村、毕光村。
人口
截至2011年末,省母乡辖区总人口1727人,另有流动人口37人,总人口中,男性790人,占45.7%;女性937人,占54.3%,总人口中,以藏族为主 。
截至2017年,省母乡常住人口1785人 。
截至2019年末,省母乡户籍人口为1765人,以藏族为主要民族。
经济
综述
2019年,省母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个 。
农业
截至2011年,省母乡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农业总产值1019万元,主产稞麦、油菜等农作物,畜牧业以饲养牛、羊、马为主,各类牲畜年末存栏3256万头(只、匹) 。
社会事业
教育
省母乡有中心学校1所,村小2所,专任教师1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文化
乡内设有村活动中心6个,农家书屋6个,藏书总量达4.3万册。
医疗卫生
省母乡有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6个,医师和护士各1人。
社会保障
截至2011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674人,供养农村五保对象19人。
基础设施
至2011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20户,移动电话用户330户。有供电站2座,分别为日火电站和省母电站。
交通
省母乡境内有省母油路1条,为当地提供交通便利。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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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自然地理
地形地貌
气候
水文
自然资源
自然灾害
行政区划
人口
经济
综述
农业
社会事业
教育
文化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
基础设施
交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