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师
广告师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包括助理广告师、广告师和高级广告师三个等级。其中,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的职业水平评价采用考试方式进行,而高级广告师则结合考试与评审两种方式。获得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被认为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人事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对这一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报名时间
2011年全国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安排在6月11、12日举行,2011报名时间在 2011年2月份—4月份进行。
报名方法
参加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中、高等学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须经人事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二季度。
参考资料
广告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4-11-11
广告师 .半岛网.2024-11-11
广告师 .广东省人社厅.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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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