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在科学技术领域所作的具有创造性重大科学技术成就所享有的物质、精神奖励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主要指发明人所获得的发明证书及奖章的荣誉奖。财产权主要指发明人所获得的奖金。
发明权的取得需经过严格的审核过程,其中包括三个基本条件:①新颖性,即必须是前所未有的最新创造;②先进性,即具有世界先进水平;③适用性,即能应用于生产建设。发明人在发明申请确认后,有权获得相应的人身权(获取证书等)和财产权(取得奖金、专利)。
中国的法律规定,公民对自己发明的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其他奖励。发明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奖励条例》,发明人有权将其发明成果提交有关部门审查,从而获得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的权利。发明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内容。在人身权方面,发明人有权获得发明人证书和奖状;人身权不得转让和继承,财产权是指发明人有权领取奖金,奖金分为一、二、三、四等奖,特别重大的可以获得特别奖,由国家科委报国务院批准。
国家科委设发明评选委员会,该委员会经审查后公布报奖项目,征求异议,在三个月异议期内,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由发明评选委员会将发明成果报国家科委授予发明权。如有异议,先由申报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科委裁定解决,国防专用发明,由国防科工委负责审查,评定奖励等级报国家科委核准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