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群众艺术馆
1956年建于长春市的事业单位
吉林省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56年6月,隶属于吉林省文化厅,是一家非营利性的文化艺术事业单位。该馆坐落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22号,其宗旨在于推动群众文化艺术的发展,包括组织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开展文艺创作与培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促进国际文化交流等。
机构职能
吉林省群众艺术馆的主要职责包括:
- 承办政府或文化部门主导的文化艺术活动,如音乐会、舞蹈表演、戏剧和曲艺比赛等。
- 组织群众文艺作品的创作,提供社会文艺培训,并辅导社区文艺团体。
- 对民族民间优秀文化遗产进行搜集、整理、研究和开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 开展群众文化学术研讨会,鼓励理论研究和成果发表。
- 指导省内各级艺术馆、文化馆的群众文化工作。
- 推广中华文化,通过对外交流活动展示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
内部架构
吉林省群众艺术馆内部设有多个职能部门,具体如下:
- 文艺部:负责策划和执行全省范围内的青少年艺术竞赛和演出活动,同时培育和发展城乡文艺队伍,提升群众文艺素养。
- 美影部:组织和协调全省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及相关赛事,并向全国相关展会推荐优秀作品。此外,还开设了针对业余爱好者的美术、书法、摄影培训班。
- 培训部:专注于对全省文化馆(站)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同时也面向公众提供艺术教育培训,以提高艺术教育的质量。
- 调研部(群众文化研究编辑部):负责对基层文化的调研工作,并编写相关的研究报告。编辑发行《群众文化研究》期刊,并承办吉林省群众文化学会的相关事务。此外,还组织撰写学术论文,举办学术研讨会议。
- 艺术档案资料室:负责收集、保存和管理艺术档案资料,采购和维护图书馆藏书,并协助其他部门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 办公室:处理全馆的行政、后勤、人事安全等工作,同时协助党支部完成其他辅助任务。
- 《参花》杂志编辑部:《参花》是由吉林省群众艺术馆主办的一份公开刊物,目前采用半月刊形式,分为《真情故事》和《爱情故事》两个版本,由本馆员工承包运营。
发展现状
吉林省群众艺术馆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模式,与吉林省文化系统幼儿园建立合作关系,将其打造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平台。同时,利用现有的场馆资源,积极开展成人艺术培训,将之建设成为群众文化活动的成人群体活动中心。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内部架构
发展现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