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礼记》诸篇之分类,自
刘向《
别录》首肇其端。其馀三十六篇,为《通礼》者九,为《丧礼》者十有一,为《祭礼》者四,为《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者十二。 《郊特牲》则分其半入《礼器篇》内,而其半分入《冠》、《昏》、《祭义》。
启运有《
周易洗心》,已著录。是编前有
康熙戊戌《
自序》,盖其未通籍时所辑也。案《礼记》诸篇之分类,自刘向《别录》首肇其端。如以《内则》属子法,《文王世子》属世子法,《
曲礼》、《少仪》、《王制》、《礼器》、《玉藻》、《深衣》属制度之类,今孔《疏》篇目犹备载之。其后魏有
孙炎,复改易旧本,以类相从。而唐
魏徵亦以《戴记》综汇不伦,更作《类礼》二十篇,上之秘府。其书今皆不传。至宋
朱熹,尝与
吕祖谦商订三《礼》编次,欲取《戴记》中有关於《仪礼》者附之《经》,其不系於《仪礼》者仍别为《记》。其大纲存於文集,而晚年编次《
仪礼经传通解》,则其条例与前所订又有不同。元
吴澄作《三礼叙录》,别《投壶》,《奔丧》补《仪礼》之《经》,《冠》、《婚》、《乡饮》、《燕射》、《聘义》为《仪礼》之《传》。其馀三十六篇,为《通礼》者九,为《丧礼》者十有一,为《祭礼》者四,为《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者十二。此则启运是书之所本也。然启运之意,则以
朱熹《经传通解》一书中丧祭二礼续诸黄氏,其於《
礼记》不为完书,而伪本吴澄《考注》,分合增减,尚多未安。惟国初
芮城县所定三十八篇,名《礼记通识》。其条分规合,远过伪吴氏本。然於启运之意,犹有异同。因复更其后先,补其阙略,定为四十二篇。以《
大学》、《
中庸》冠於首,《明伦》、《敬身》、《立政》次之,《五礼》又次之,《乐》又次之,《通论》又次之。其移易章次,如《深衣篇》全附入《玉藻》内,而又取《少仪》之句以附之。《服问篇》全附入《小记》内。《檀弓》则分其半合诸《问丧》、《三年问》、《间传》、《丧服四制》而总谓之《丧义》。《郊特牲》则分其半入《礼器篇》内,而其半分入《冠》、《昏》、《祭义》。其馀补附参合,或章或句,尚非一处。盖与
刘向《
别录》之以全篇分类者,大不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