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以悟(1557年—?),字幼真,号惺所,河南河南府陕州张茅镇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
河南省乡试
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
进士,曾任
邢台县知县,兵部
主事,历员外、郎中,
泰昌元年(1650年)由武库郎中升
山西省右参政兼按察司事,甫三月,即告归。
王以悟在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中进士,后任
邢台市令。在任期间,邢台遭遇荒灾,王以悟上报朝廷求援,设立粥棚、置棉衣,救济贫民。他亲自检查救灾事项,还用自己的俸禄赎回穷人卖掉的妻室儿女。
天启元年(1622年),他调任山西参政,单车就道,行李简陋。后辞官回乡,隐居不仕,专门从事办学。他与张抱初、张春宇,吕豫石等文人学士培育了众多学生。他还著有《常惺惺稿》10卷,《解缚编》2卷。他教授学生著书立说,去世后,在
陕州区城内建有祠堂。
王以悟的
曾祖父是王继宗,祖父是王世迁,父亲是王仕(1526年-1568年),生母石氏。他的妻子是高氏,继娶田氏,生有四子:王尔修、王尔存、王尔含、王尔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