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货物是指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
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的货物。
不同运输方式对超限货物的判别标准也有所不同。在公路方面,超限货物包括外形尺寸长度在14m以上或宽度在3.5m以上或高度在3m以上的货物,以及重量在20t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而在铁路方面,超限货物则指单件货物装车后,在平直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高度和宽度有任何部位超过
机车车辆界限或特定区段装载限界;或者在平直线路上停留虽不超限,但行经半径为300m的曲线线路时,货物的内侧或外侧的计算宽度(已经减去曲线水平加宽量36mm)仍然超限;又或者是装载通过或到达特定装载限界区段内各站的货物,即使没有超出
机车车辆界限,但货物的高度或宽度超出特定区段的装载界限的情况。
超限货物具有以下特点:装载后车与货的总重量超过所经路线桥涵、地下通道的限载标准;货物宽度超过车辆界限;载货车辆最小转弯半径大于所经路线设计弯道半径。由于这些特点,超限货物的运输组织与一般货物运输应有所不同,包括特殊装载要求、特殊运输条件和特殊安全要求。
国家对于超限货物的运输有严格的规定,从事超限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人员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和管理。在公路运输方面,《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明确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原则,并规定了车辆轴载质量的标准。在铁路运输方面,《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定了超限货物受理和承运的相关要求,包括托运人提供的资料和对超限货物的设计考虑。
超限货物的运输因其特殊的性质而具有不同的特征。首先,超限货物需要用超重型挂车作为载体,并使用超重型牵引车牵引和顶推。其次,在运输前需要对道路状况进行勘测并可能进行必要的工程措施。最后,运输过程中需要严格的质保体系来确保安全。
超限货物的装卸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技术和组织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车辆的基本技术条件、不超过车辆的核定吨位、货物的正确放置、重心的位置控制、重心高度的限制以及合理的装载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