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普遍主义
道德普遍主义
道德普遍主义(英语:moral universalism)是一种一元伦理学立场,认为存在对所有人普遍适用的普世伦理(universal ethic),不论其文化、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性取向或其他不同特征。这种立场认为,尽管人们来自不同的背景,但人性有共同的弱点和普遍的理智要求,或者是遵循神的命令。道德普遍主义与各种形式的道德相对主义相对立,后者认为道德标准是相对的,依赖于文化或个人选择。
历史
道德普遍主义的概念在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思想家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它的支持者遍布各个时代。从古代的柏拉图学派和斯多葛主义,经过基督教的教义,到现代的康德哲学、客观主义、天赋权利、人权和功利主义思想家,都可以找到道德普遍主义的影子。《世界人权宣言》是道德普遍主义理念付诸实施的一个显著例证,它试图为全人类提供一个共同的道德和法律基础。
参见
全球公义(Global justice)普遍伦理(universal ethic)道德相对主义世界人权宣言平等主义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历史
参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