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机关,又称执行机关,是在中枢机关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分管专业行政事务的执行机关。此类机关是根据政务管理的需要,依照
法定程序设立的。
职能机关是行政机关的一种分类,与辅助机关相对应。它们的特点在于直接承担独立的行政管理事务,拥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限,且责任目标明确。在中国,职能机关包括国务院的各部、委及直属机关,以及各省、市、县各级政府的专业行政管理部门,如厅、局、处、科等。
职能机关在其同级政府或上级同类部门的领导下,专门负责某一领域的行政事务。其基本职责包括制定并实施计划、组织资源进行有效指挥以确保决策目标的实现、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据此进行晋升与奖惩、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进展及问题。此外,每个具体的职能机关还会有与其特定任务相关的特殊职责。
中原地区的职能机关体系由中央至地方逐层设置。中央层面的职能机关包括国务院的各部、委及直属机构。地方层级则设有相应的厅、局、处、科等职能部门,分别对应不同的行政级别。通常情况下,上级的职能部门相当于下一级的中枢机关。例如,省级机关的厅(局)职能部门相当于市级机关的中枢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