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加挂新闻局牌子)。
机关职能
主要负责协助党组处理司法政务工作;负责院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起草、审核重要文件等文稿;负责文秘、机要、保密、值班、保卫工作;负责管理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编辑工作;统筹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制定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
参考资料
机构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