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1960年任最高行政院法院副院长,1958年参与了新宪法的制定。 1946-1968年任
法国驻
联合国代表,是《世界人权宣言》制定者之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始人之一。 1965-1968年任
欧洲人权法院院长。
勒内·萨米埃尔·卡森(1887年10月5日生于法国巴约纳,1976年2月20日逝世于法国巴黎),法国法学家、法学教授和法官。他曾任教于
里尔大学、法国法学院、法国国立海外学校,之后曾为
海牙国际法学院、
日内瓦大学国际高等研究所。二战时是
自由法国运动最早的参加者之一,1940年6月曾受
夏尔·戴高乐嘱托与
英国秘密谈判。1944年-1960年任最高行政院法院副院长,1958年参与了新宪法的制定。1946-1968年任
法国驻
联合国代表,是《世界人权宣言》制定者之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始人之一。1965-1968年任
欧洲人权法院院长。1968年获
诺贝尔和平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