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家协会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成立于1984年,建会三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为企业、企业家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各项有益于企业的服务活动,目前拥有直属会员近千家,系统会员5000余家,会员遍布全省11个市,20多个行业,集合国有、股份制、私营、中外合资等多种经济性质的企业。我会连年被省民政厅评为“河北省优秀社团”,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2021年我再获社会组织评估最高级——5A级。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英文名称:HEBEI ENTREPRISE DIRECTORS ASSOCIATION,缩写:HBEDA)是由河北省民政厅核准注册的省级社团法人组织。
第二条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是一个由多种所有制企业中有成就的企业家为主导,专家学者、媒体从业者参与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面向企业,为企业家和企业提供服务。
第四条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是中国企业家协会的团体会员,接受中国企业家协会的指导。业务主管单位为河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河北省经济团体联合会),民政厅为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
协会总部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遵循组织、引导、维护、服务的原则,开展了多方面的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凡承认本章程,履行会员权利与义务,并符合特定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第八条
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多项权利。
第九条
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履行相应义务。
第四章 组织
第十一至三十条
详细介绍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及其职权和运作机制。
第五章 经费与资产
第二十二至二十七条
明确了经费来源、使用规范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至二十九条
规定了章程修改的程序和效力。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至三十三条
阐述了协会终止的相关程序和财产处置办法。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至三十六条
说明了章程的生效日期和解释权归属。
协会地位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在其发展历程中获得了多位省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肯定。2004年7月,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省长季允石为协会建会二十周年庆祝大会发来贺信。此外,2000年4月,时任河北省委书记叶连松、省长钮茂生也为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发来贺信。
参考资料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官网.2024-08-16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章程.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官网.2024-08-16
目录
概述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四章 组织
第十一至三十条
第五章 经费与资产
第二十二至二十七条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至二十九条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至三十三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至三十六条
协会地位
参考资料